類別
成員
召集人
郭水義
策略委員會 召集人
召集人
林玉芬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 成員
薪資報酬委員會 成員
召集人
林世銘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 成員
策略委員會 成員
薪資報酬委員會 成員
呂忠津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 成員
策略委員會 成員
杜奕瑾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 成員
策略委員會 成員
林嘉鐘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 成員
策略委員會 成員
張信一
策略委員會 成員
曾世宏
策略委員會 成員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設有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主要職責為審議或處理下列事項:
-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十、年度財務報告。
- 十一、 企業併購法規範之併購事項。
- 十二、第一季至第三季財務報告。
- 十三、核定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年度審計及非審計服務事項。
- 十四、與本公司簽證會計師進行溝通及交流。
- 十五、協商管理階層與本公司簽證會計師間關於財務報告方面之意見分歧。
- 十六、與管理階層及本公司簽證會計師討論本公司其他財務資訊以及美國證券交易法要求之報告。
- 十七、其他本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策略委員會
除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外,本公司於92年10月21日第3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通過設置策略委員會,由五至九位董事組成,針對中長期發展目標及策略;重大投資與併購;組織機構重大調整 ;經營執照取得或繳回;年度營運計畫及預算之編製、修訂;資本額增減;其他重要策略議題等召開會議討論,會議結論必要時提報董事會議決。相關作業均依本公司「董事會策略委員會組織規程」運作。
薪資報酬委員會
董事會於94年11月決議設置薪酬委員會,原由五位董事組成,於100年8月26日第6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變更名稱為薪資報酬委員會,改由三位董事組成,負責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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